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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成绩评定办法
2019-03-08 09:20  

一、必修课

必修课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共同构成。

(一)汉语综合、汉语口语

1.考试成绩占60%,(期中成绩+期末成绩)÷2×60%

2.平时成绩占40%,其中出勤占10分(病假扣0.5分,事假扣1分,无故旷课扣2分,迟到5次算一次旷课);课堂表现占10分;作业占10分;测验占10分。

(二)汉语听力、汉语读写、汉语阅读、汉语写作

1.考试成绩占70%,(期中成绩+期末成绩)÷2×70%

2.平时成绩占30%,其中出勤占10分(病假扣0.5分,事假扣1分,无故旷课扣2分,迟到5次算一次旷课);课堂表现占10分;作业或测验占10分。

二、选修课

选修课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共同构成。

(一)中国文化、太极拳、HSK4—6级、中高级口语强化、经贸汉语口语等。

1.考试成绩占50%,即期末成绩×50%

2.平时成绩占50%,其中出勤占10分(病假扣0.5分,事假扣1分,无故旷课扣2分,迟到5次算一次旷课);其余40分值由任课教师给定。

 

 

 

国际交流学院

2017年7月2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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